中国人体质更耐毒还是中国人生命更低贱?
我国拟出台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是韩国标准的13倍多
为防止中药材粗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者过度使用硫黄熏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并从6月1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规定山药、牛膝、粉葛、甘遂、天麻、天冬、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1种传统习用硫磺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400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mg/kg。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说:“国家的态度其实很明确,就是倡导绿色,能不用的尽量不用。”
针对此,有专家表示极度不解。据该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除山药外,其他所有中药材原药不能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而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版药典删除了山药加工中使用硫磺熏蒸的方法,表明中药材已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以漂白、增艳、防虫。而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却违反以往规定,允许硫磺熏蒸,让人费解。
退一万步讲,就是允许硫磺熏蒸,标准也不应该有那么高。杭州市食药监局在今年4月份即向全市中药行业推荐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以低于60 mg/kg作为控制标准。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更是在几年前即要求,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限量标准必须低于30mg/kg。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人体每天摄入二氧化硫应低于0.7mg/kg,按成年人50公斤的体重计算,日摄入量不超过35mg应该是安全的;而通常一剂中药的总量约0.5kg,按照我国11种药材标准,日摄入量将达200mg!其他药材或饮片标准,也达到了75 mg!
我国的标准竟然是韩国标准的13倍多!而且,在已有肉桂醛这种真正绿色、安全、经济的熏蒸材料后,还允许硫磺熏蒸,这就是所谓的“国家的态度其实很明确,就是倡导绿色”?未必中国人的体质比外国人更耐毒?还是中国人生命比外国人更低贱?